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招标投标市场出现的()等失信违法行为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规定,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 6个月,该规定体现了( )。A:公平、公正的原则B:职权法定的原则C:社会监督的思想D:运用信用公示制度进行行政监督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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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该规定体现了()。 A.公平、公正的原则 B.职权法定的原则 C.社会监督的原则 D.运用信用公示制度进行行政监督的思想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市场出现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A、28B、45C、30D、20
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说法正确的是()。 A.公告只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 B.公告无期限限制 C.所有的行政处理决定均可公告 D.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发布公告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方式不包括()。A、违法行为记录公告B、受理投诉C、罚款D、稽查、审计
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为6个月 B、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C、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以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D、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