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A.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所在基层组织予以考查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题目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所在基层组织予以考查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31.【答案】A 【考点】执行【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而《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法修改在后,相对刑事诉讼法是新法,所以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财产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B、C、D均正确,本题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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