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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下列哪些职能?(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B.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C.增加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D.任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题目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下列哪些职能?( )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B.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C.增加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

D.任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93.答案:A、B、C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香港的关系讲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因此,C项正确。第15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因此,由国务院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D项错误。第158条第1款规定: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9条第2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因此,A、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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