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知识点:对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理解。《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提出高中音乐课堂可分为六大模块,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其中“音乐鉴赏”为必修课,其余均为选修课。
A项:“全部按照学生意愿开设”与高中必修课相矛盾。与题干不符,排除。
B项:演奏、演唱是选修课程,不属于主要内容。与题干不符,排除。
C项:“歌唱”模块安排合唱的分声部排练,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各声部,更好地进行融合演唱。与题干相符,当选。
D项:“简谱读写”是学生在小学就掌握的技能。与题干不符,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