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
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有以下几方面: ①主张高度集中,以法律政令规范天下。 ②立法“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即立法应随社会变化而相应更新并且应以宜时便民为原则。 ③整饬吏治、慎用刑罚。 ④“法在必行、奸无所赦”。他认为宽容犯罪是毫无政治眼光的“姑息之爱”,严明法制才能造成天下安宁。
提出“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家是()。A.魏征B.朱熹C.张居正D.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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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赏罚,一号令”法律思想的提出者是()A.完颜雍B.张居正C.范仲淹D.耶律楚材
明代提出“信赏罚,一号令”法律思想的历史人物是()A.完颜雍B.朱棣C.朱元璋D.张居正
范仲淹法律思想的特征是()A.革故鼎新B.存天理,灭人欲C.大名法度,众建贤才D.信赏罚,一号令
“信赏罚,一号令”是()的法律思想A.阮籍B.张居正C.韩愈D.王安石
"信赏罚,一号令"是对()的法律思想的概括。
简述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